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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需要进行房屋评估?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6-12-29点击数:

 1、如果有一方对交易的房屋没有价格概念,又不相信对方的报价,可自行委托或双方共同委托有资格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  

2、办理房地产保险需要进行评估,可分为房地产投保时的保险价值评估和保险事故发生或损失程度评估。  
3、向银行申请房地产抵押贷款时,银行为确定抵押物的担保价值,需对抵押人的房地产进行估价。  
4、当交易双方由于房屋价格不公平而产生纠纷时,一方或双方可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纠纷案件中涉及的争议房地产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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