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房子法院是带租拍卖的,房子里边还住着人,而且很多住户还是和案件有密切关系的人,甚至就是执行人本人或者他们的家人,他们打死都不会搬走的。
这种房子都是法院自己没法清场的,以后也不会清场。法院会在拍卖公告中写明不负责清场,只能由买家买下后自行清场。
这种情况下买家就算低价买到房子办了过户手续都没法把人赶走,实际上是拿不到房子的。所以你说这种房子价格能高的上去?就算卖会有人要?除非你真有本事自己把人弄走。
像东莞、深圳的法拍房全都是有一拍一,自从2015年东莞将法拍房上淘宝网后,拍卖者便一浪高过一浪。2017年7月,东莞景湖花园一套139平方米的楼房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06.645万元,吸引了上万人围观,经过171次激烈竞拍,最终该房产以186万余元成交,均价为1.34万元/平方米。而该花园同类房屋价格为1.7万元—2万元/平方米。
因此,网拍成交价格较市场价低应该是法拍房火爆的一个原因,而非相反。
像珠宝、手机、车等高价值动产,查封一般是需要移交到固定场所的,也会像上述图片一样贴上封条。至少之前在法院,我有见过一辆保时捷上已经落满了灰,就是因为查封后一直没有拍卖掉的缘故。
那房子呢?大家可以上马云的拍卖平台去看看。不动产基本都是在查封后才进行的拍卖,这是在实践中常见的。但在拍卖时法院也会声明,只负责拍,相关的材料物品会提供哪些都有写明,剩下的事情得买主自己去办。
所以,所谓的业主也不知情为由不交付,在实际层面发生的不是很多,除非执行局的法官是为了敷衍交付任务。
还有就是如果拍卖的房子带有租约,而这些租约清理起来往往需要一些费用和精力的,普通购房处理起来相当有难度。如果租约是10年、20年这种类型的,就是债务人玩的法律手段(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建议直接放弃。
实践中,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考虑,被执行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的,往往不予执行。所以,遇到唯一住房的问题就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