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河北瑞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网站!瑞致管家首页
联系电话
新闻中心News Center
公司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房地产评估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房产评估需要费用吗?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9-09-11点击数:
1、个人信用评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在贷款审核时,需要提供北京市住房贷款的相关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出具的《个人信用评估报告》。
2、抵押房屋评估:都是依据管理有关规定,需要对借款人申请贷款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借款人应该向管理认可的相关评估机构申请评估的,应向其交纳评估费用,并应当出具抵押物评估报告的。
3、贷款的担保:借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管理认证认可的担保方式。要有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其他担保方式(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提供担保的,要向担保交纳担保服务费。
4、所以,就目前个人信用评估不收取费用。新房免评估,二手房需要进行抵押物价值评估。
5、评估机构会收取抵押物评估值千分之三的评估服务费,低收费300元,高收费1500元。担保服务费具体计费标准自2009年3月9日起,担保服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按贷款额的3%;收取(低收费300元)。
 

网站首页房产评估土地评估拆迁评估服务项目荣誉资质成功案例关于我们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 河北瑞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电话:0318-7278111    QQ:2897874236
邮箱:ruizhipinggu@163.com    备案号:冀ICP备16011952号-1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大街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北角泰一尚城2#楼2420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