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
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
房产的价值一般需要经过专门的评估中心的,对该房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可是但是,在房产评估上面,是需要根据评估中心的流程去进行评估的,也要知道流程有哪些部分。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评估流程有哪些
(一)明确评估基本事项明确评估目的:在受理评估业务时,通常由委托方提出评估目的,并将评估目的写在评估报告上。了解评估对象确定评估基准日:常以年、月、日表示,签订评估合同:它包括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评估时点、评估收费、双方责任、评估报告等事项;
(二)制定工作计划;
(三)实地查勘收集资料:实地查勘是房地产评估工作的一项重要的步骤,并要做记录;
(四)测算被评估房地产价格:为求得一个公平合理的价格,一般以一种评估方法为主,同时以另一种或几种评估方法为辅,以求互相对照和检验修正;
(五)综合分析确定评估成果;
(六)撰写评估报告。
二、房地产评估有哪些类型
房地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的估价。
(一)一般评估:这类评估一般是在交易双方发生分歧意见或有争议时,求助于评估机构,以解决分歧和争议,使之趋于一致的手段,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是参考性评估,它反映的是某一地域、某一时间点、某一特定物业一般的价值水平。
(二)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这类评估是购房者寻求金融支持时,对自己所抵押的房屋的价值而进行的评估,它必须由金融部门指定或委派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一经确定,具备法律效力、形成法律文件、对双方有约束力。这种评估值一般较低。
(三)特定评估:这种评估是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对买卖双方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水平而做的评估,为了求其公正合理,须采用两种以上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一经确定,具有法律效力,交易双方须按确定后的评估值,计算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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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房产评估在目前已经很普遍了,比如购房如选择贷款,就要对房屋进行评估,以及发生贷款纠纷时,也会涉及到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评估方法有哪些
1.重置成本法
对当前的房屋按照目前正常市场标准重新建房的成本来计算,同时还应考虑到资金的利息并计取建设利润得出后的重置成本价,接着按照实际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房屋的成新率,两个相乘得出的结果就是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把市场上用途、其他条件相同的房产例子和待评估房产的每项条件相比较,然后对每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再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所得出的结果就是房产的价值。
3.收益法
房产的收益根据不同的用途、地区以及类型而产生不同,然后根据房产待估收益返算它的价值的方法就是收益还原法,即为:房地产价格等于房地产纯收益除以收益还原利率。
4.路线价法
土地的价值与土地所处地段有很大的联系,比如同一的街道,它的土地价值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所以要想知道房产价值可以通过临街位置来评估出土地的价值。
二、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1.建筑物的折旧程度
房屋在长时间造成的耗损,一般情况下,其耗损分为有形和无形,同时房屋的折旧可以分为物质折旧和功能折旧以及经济折旧。
2.基准地价
房屋在城市一定的区域范围中,可以根据它地段、地段相近的原则规划好地价区段,接着在调查评估出每个地价区段的某一个时间段的平均水平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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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租赁评估怎么收费
租赁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应该还是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第五条进行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1995年7月17日)
一、凡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中介资格的的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公民及外国当事人提供有关房地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消费等方面的中介服务,可向委托人收取合理的费用。
……
五、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
以房地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费,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
附表:
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计算表
档次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累进计费率(‰)
1100以下(含100)5
2101以上至10002.5
31001以上至20001.5
42001以上至50000.8
55001以上至80000.4
68001以上至100000.2
710000以上0.1
六、房地产经纪收费是房地产业经纪人接受委托,进行居间代理所收取的佣金。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凭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
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土地使用权转让代理收费办法和标准另行规定。
房地产经纪费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向委托人收取。
七、上述规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房地产经纪收费为最高限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本通知制定当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报国家计委、建设部备案。对经济特区的收费标准可适当规定高一些,但最高不得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30%。
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289号),《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中有关房地产咨询和经纪服务收费的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