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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产评估方法有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2-11-04点击数:
  
如何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有哪些方法?  
不论是售房者还是购买者,可能都会遇见需要做房屋评估的情形,可是却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最后往往只能选择委托中介。小编今天就来为大家解决这个难题,告诉你们房屋应该如何进行估价?具体方法有哪些?  
1、市场比较法  
市场比较法说的通俗些,其实就是货比三家,售房者想要对房子做出准确的定价,最基础的办法就是和类似房产进行比较。对于购房者来说,可以通过多看几处住宅,然后在价格相等的住宅中选取效用最高的,或者在效用相近的住宅中选择价格最便宜的方法,从中挑选出自己最中意的一个。  
2、收益还原法  
收益还原法是指按照房地产未来的收益来估计房价的做法,首先要估计房地产在各个时期将要取得的纯收益,然后采用适当的还原利率将纯收益折算到现在,各个时期收益的总和就是房价。收益还原法关注房地产的未来收益超过其成本,计算方法一般为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3、成本估价法  
成本估价法是指建造成本加上各项税费和正常的利润就是房价,成本估价法特别适用于房地产交易较少,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情况,非盈利建筑物由于很少有交易实例或者不能交易,也往往采用成本估价法。二手房的的价格按成本估价法进行计算,其公式为:房地产价格=房地产重新建造完全价值-建筑物折旧  
4、假设开发法  
假设开发法经常被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房产项目在被建设之前,首先要估计出它的销售价值,然后扣除正常的土地开发费用,勘察、设计费用,建筑施工费用,销售费用,资金成本,税金等,最后扣除地价,剩下来的就是预期的利润。  
5、基准地价法  
基准地价法是指针对到某一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参照已有的同级别、同用途的基准地价,进行一般因素、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调整,最后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使用权价值的方法,这种方法通常具有有一定的政策性。  
6、混合法  
混合法是将以上几种方法综合运用,即把各种方法求出的结果作加权平均或算术平均,一般是先用耐用年限法确定基准减价额,然后依实际观察法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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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相信大家对房产评估并不陌生,不管是申请贷款,购买贷款保险,或者是发生贷款纠纷时,都会涉及到房产评估,那么房产评估到底要评估哪些内容呢?有哪些评估方法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产评估的内容有哪些?  
1、建筑物的折旧程度  
即建筑物因时间经过而造成的损耗,建筑物损耗可分为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建筑物折旧可分为物质折旧、功能折旧和经济折旧。  
2、土地生熟程度  
即基础设施的通达程度和土地的平整程度。  
3、基准地价  
即在某一城市的一定区域范围内,根据用途相似、地段相连、地价相近的原则划分地价区段,然后调查评估出的各地价区段在某一时点的平均水平价格。  
4、底价  
即政府、企业或私人卖出(尤其是拍卖)房地产时确定的最低价格,亦称起价。  
5、标定地价  
即时期和一定条件下,能代表不同区位、不同用途地价水平的标志性宗地的价格。  
6、房屋重置价格  
即假设房屋在估价时点重新建造时,必要的建造费用加平均利润。  
7、补地价  
即在更改政府原出使得土地使用权时规定的用途,或增加容积率,或转使得、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或出使得的土地使用权续期等时需要交给政府的一笔地价。  
8、资本化率  
即用以将纯收益资本化(或转化)为价格的比率,实质上是一种资本投资的收益率(获利率、报酬率、利润率、回报率、盈利率、利率)。  
二、房产评估的方法有哪些?  
1、重置成本法  
对现有的房屋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然后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建设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2、市场比较法  
挑取市场上相同用途、其他条件相似的房地产价格案例与待估房地产的各项条件相比较,对各个因素进行指数量化,通过准确的指数对比调整,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的价值的方法。  
3、收益法  
不同的地区、不同用途、类型的房地产收益率也有所不同,根据待估房地产的收益返算其价值的方法即为收益还原法,房地产价值=房地产纯收益÷收益还原利率。  
4、路线价法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跟土地所处位置有很大的关系,对于同一街区,土地的价值具备相对的稳定性。如果知道该街区土地的平均价格,通过临街宽度、临街深度的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土地价值的方法即为路线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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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  
老旧小区的认定标准是城市、县城建于2000年以前,因为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到居民生活的住宅小区。而那些被纳入到城镇棚改计划,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以及居民自建房是不属于老旧小区范畴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房屋改造,是对房屋功能或结构的改变,包括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周期很短,为半年,因此,带动经济的更加迅速。在“旧改“的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投资和消费这两驾拉动国内经济的马车将迸发活力,带动国内经济持续向前发展。  
老旧房屋改造国家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的损失。按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分类,按每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是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居民临时居住或寻找临时住所的不便。按临时居住条件备案,按被拆迁房屋居民人口按月补助;  
3、奖励补偿费用于鼓励居民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放弃部分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房屋等。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确定。拆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房屋改造,是指对房屋功能或结构的改变,包括楼房升高、墙改梁、内墙改梁、夹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周期很短,一般为半年,因此,带动经济的更加迅速。在“旧改“的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投资和消费这两驾拉动国内经济的马车将迸发活力,带动国内经济持续向前发展。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九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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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如何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主要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等,因此需要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决定采用哪一种或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规定,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有交易的,应当选用市场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或者其类似房地产有经济收益的,应当选用收益法评估;被征收房屋是在建工程的,应当选用假设开发法评估。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可知,如果对评估报告有疑问,可以要求作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作出解释和说明。如果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携带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评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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